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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文:房地产税全面开征消息不实


来源: 财新网
房地产税是一个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不会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财新网】/意见领袖(实习记者 王璐怡)背景:近日,全面开征收房地产税的消息又重回民众视野。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仍在起草中。这一消息引起不少猜测,有报道直接称“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通过”“房地产税将全面开征”,甚至还有称征收金额“百万房产每年或缴5000元”等。

  房地产税是否会很快开征?其开征方式会是怎样?

  【意见领袖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并未列入2016年年度立法计划,因此不可能于2017年开始实施。

  施正文指出,房地产税立法已纳入五年立法规划。之所以没纳入今年计划内,应该是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目前房地产市场总体还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个时候开征房地产税,人们会选择不买房或转让抛售,房地产市场将面临泡沫破灭的可能。施正文说,房地产税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攸关,也事关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非常敏感。

  那么,何时会列入立法计划?施正文认为,不出意外,“明年列入的可能性很大,但列入立法计划并不代表会很快出台。”他表示,法律形成过程时间较久, 2017年不可能会通过立法。

  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快立法。“草案严格保密,是否科学公平、是否满足民众需求都无法知晓。只有尽快进入立法程序,向社会公开意见、提供对话平台,才有助于改革的有效推进。”施正文说。

  此外,即使法律通过,房地产税开征仍需时间。

  “房地产税是一个典型的地方税,不可能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施正文说。根据税的定位和特性,针对房地产税改革要特别注重非同步模式,即税法的通过和开征不同步。这种情况下,房地产税法将只是一个框架法,有一个原则性标准,具体仍会授权至地方。评估办法、减免税面积、开征时间、区间等相关内容都由各地自行决定。

  “这种因地制宜的改革模式,影响范围也将局限于地方。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房价波动与通过房地产税立法没有太大关系。一旦波动,各地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征收。”施正文表示,“以这样的模式推进,就算房地产税法今年出台,它对各地市场也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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